在男人肩上。而她靠着的那个男人——
他整个人陷在暗影里,侧脸的轮廓被茶几上一盏小灯勾出隐约的线条。那张脸从眉骨往下,一道狰狞的疤痕斜劈下来,穿过颧骨,消失在领口遮住的脖颈。疤痕在灯光下泛着浅粉色的光,是新长出的肉,是愈合后永不消退的印记。
我认得那道疤。
那是五年前一个雨夜,一把水果刀划开皮肉时我亲眼看着它绽开的。血涌出来,糊了他半张脸,他还在对我喊“快跑”。
玻璃杯从我手中滑脱,摔在地上。
“啪——”
碎片和酒液溅上我的脚背。我站着没动,脚趾被碎片划开一道口子,血从高跟鞋里洇出来,我也没有感觉。
昏暗的光线里,他转过头来。
目光落在我脸上,停了一秒。没有惊讶,没有波澜,像是看一个陌生人。
他身边的女孩警惕地看过来,目光在我脸上扫了一圈,又看了看地上的狼藉,皱起眉头:“怎么搞的?”
我张了张嘴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“老公,”女孩推了推他的胳膊,“这阿姨怎么一直盯着你看?”
老公。
那个字像一根针,直直扎进我心脏最柔软的地方。
他还是那样看着我,平静的,疏离的。那张我曾经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来的脸,如今只剩下疤痕横亘其上。可他的眼睛没变——那双眼睛曾经看过我所有狼狈的样子,看过我挤在出租屋里对着镜子哭,看过我因为接不到戏发脾气摔东西,看过我窝在他怀里说“阿城,我这辈子就靠你了”。
如今那双眼睛看着我,像是看一个无关紧要的服务员。
“林女士,”他终于开口,声音还是那个声音,低沉,带着一点沙哑,“好久不见。”
林女士。
我叫林曼。曾经他叫我“曼曼”,后来他叫我“林曼”,现在他叫我“林女士”。
我忽然想起五年前那个傍晚,在医院的走廊里,他也是这样看着我,叫我的名字。那时候他的脸裹满了纱布,只有一只眼睛露在外面,眼神里有血丝,有疲惫,还有一点我看不懂的东西。
“林曼,”他说,“你走吧。”
我走了。
我真的走了。
“先生……对不起,”我听见自